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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珊巴洛《黑星女侠》小说介绍
苏珊巴洛《黑星女侠》_黑星女侠

苏珊巴洛《黑星女侠》

佚名

小说主角: 苏珊 巴洛 哈曼 安东尼 歌洛塔 哈里 詹姆斯 女超人 黑星 吉姆

相关标签: 玄幻 回忆 长篇 推荐 连载 西方 经典 古典 城市 公寓

最后更新:2024/1/3 21:02:11

最新章节:苏珊巴洛《黑星女侠》最新章节 第二十四章 2024-01-03

小说简介:导读:劳拉.布鲁斯锁好车门,小心地朝空荡荡的停车场四周看了看,挎起小皮包走向了出口。“这个城市实在太不安全了。小偷和强盗简直比下水道里的老鼠还要多!”布鲁斯小姐嘀咕着,朝公寓走去。这个城市的治安状况有多差,身为《先驱报》记者的劳拉差不多是最清楚的了。

内容摘要:劳拉.布鲁斯锁好车门,小心地朝空荡荡的停车场四周看了看,挎起小皮包走向了出口。“这个城市实在太不安全了。小偷和强盗简直比下水道里的老鼠还要多!”布鲁斯小姐嘀咕着,朝公寓走去。这个城市的治安状况有多差,身为《先驱报》记者的劳拉差不多是最清楚的了。她已经做了五年的社会版记者,劳拉甚至觉得她比城市里的警察先生们都更了解这里的每一个阴暗的角落。凶杀、抢劫、强jiān,只要愿意,劳拉每天都会收集到无数此类令人痛恨和作呕的消息,还不算那些组织严密的大规模犯罪。如此高的犯罪率令劳拉感到自己简直就是生活在一个罪犯聚集的城市,有时她甚至觉得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好像是前科累累的罪犯一样。而这个城市的警察就更令劳拉气愤∶为了抓一个在街头抢了老妇人钱包的小贼,他们甚至可以出动十几辆警车;可是那些关于军火走私或贩毒的线报却几乎无一例外地石沉大海。“这个城市的警察甚至还不如多数盗贼来得诚实。”劳拉很多时候都这么认为。正因为这里的警察懦弱无能,且又有和那些大规模的犯罪组织同流合污的嫌疑,所以这里的居民也习惯了当罪案发生时反倒不见了那平日满街跑的警车的场面发生。这里最近两年最轰动的新闻都是关于一个神秘的面女子,她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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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子酱c
《楚氏》的设定和《梦幻王朝》有点类似,都是降生在富贵之家,都学到了现代人不可能接触的武功,主角用超越年岁的智慧,被动地加入博弈天下的行列。不同的就在于《梦幻》没有亲情,人际关系淡漠;兄弟阋墙之后,亲情仍然是《楚氏》的卖点。

而更多的出彩之处在于对权谋征伐和对坏人的描写。尤其是后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坏人才是一部成功的小说的精髓。《楚氏》就深谙坏人之道:坏人不是天生就要使坏的,若无法让自己开心,还不如做好人。执掌整个楚氏的楚天放固然不是个好人,否则当年楚名棠也不必远行;但是他也是有魄力的坏人,能够为楚氏将宗主之位托与旁支,便已经是能人所不能。方家家主亦是。而皇帝显然就不够明白自己终究是个坏人,失去了理解自己的妃子不说,优柔寡断以至孤独终老,空看着满朝文武却无堪用之人。能与聪明人鼎立,从反面说明了主角的聪明,这是很多小说没有做到的一点。

而且《楚氏》中的坏人是一个全民化的概念:让主角倍感温暖却也喜欢玩弄权柄的父母亲,急功近利的大哥,各有手腕的红颜知己,邪恶的师傅,甚至主角本人,都算不得什么正人君子。不过这些描写却比黑暗系的小说让人愉快。人生来就有善恶的两面,主角贴近人心的是,他不因为心中的邪恶毁灭谁,也不因为手段上不了台面就置之不用,在其位谋其事,除去政客的外表,他骨子里面更接近于一个逐利的商人。

这也是《楚氏春秋》最大的缺点,或许在于无法平衡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算计在作者的描写下已经很完美了,但是除了一个迂腐的老和尚,其余的江湖都是猥琐的、懦弱的。这样的江湖类似于偏见——侠以武犯禁,而《楚氏》却连犯禁的念头都没有给人啊,这样的江湖,没有也罢。
Lance
看这本书很久了,很喜欢,很喜欢里面的人物,如果可以穿越的话,也希望自己是这个书本里的主人公,太兴奋了,我们一起来去看这本书吧,
美杜莎
看了这么多书,不是小白文就是不符合心意的,喜欢杀伐果断,从学校走上社会,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三观,对社会的现实有了心理准备,非常喜欢猪脚是政客的小说,朝堂江湖家族军中无处不在争斗,契合现实社会得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本书略白,设定文笔节奏把握都不错,没出宫给4星
最右
据跳舞大神说作者大大是武警公职,他们七个兄弟姐妹还是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中的七怪原型之一
其他原型是静官.三少,跳舞,奥斯卡,戴小楼
夹子(唯一的妹子,还是某点的高管)
寂☪春江夜
书真的是好书,哪怕没写完,也看了很多遍了,要穿越文里算不错的选择!可一直不知道宁太监为什么太监了,开始还想着可能是一时的断更,过一段时间会恢复,现在看看是不可能了,如果能完本的绝对是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哎!
Kazami Yuka
楚氏春秋这本书其实是很好看的,里面的人物性格刻画的很好,剧情也很棒乱世中称雄,只是此书太监了所以没有打太高的分,看看就好还是很不错的。
平淡素白
这本书很好 非常好 如果你对精彩的小说依赖感很强的话 推荐你不要看 因为这本书太监了 这也正是我打四星的原因 剧情一流 人物刻画一流 若是想消遣 那么独一无二
猩红之眸
说实话,是被外传吸引看的这书,后来到了认祖归宗,感觉之后看着没什么意思了,就是这么莫名其妙。。。。。。。。
升级好慢啊!!!
这是我初中看的老书,现在我都大学了。。。。😌😌居然还没有完结😡😡😡。我说你个公务员写什么小说,还特么太监。。。。。。。
祝作者高升。虽然你看不见。。。。。
Albert
十几年前买过他的实体书,一看就入迷了,封面画的很漂亮,连着买了三本,可惜后来太监了。工作之后想回头看看,才发现改名了。
颠倒_
终于找到了!书名忘了。。主角名字忘了,只记得初中的时候看过的一本书。。那个时候还买了,结果现在书已经搞丢了,只记得书名天下!!终于找到你!!
*
对世家的处理是古人不能理解的,当时的社会实情并不允许,所以在其后很多年内这个皇帝都会被人当成煞笔。最后一句comeon流传出来现在所有人都会知道他是个穿越者,并不是很喜欢这本书
人心不足蛇吞象
此书……
吾喜……
特此……
发评……
以记……
鸣谢……

2017年2月15日 周三午后 2:56 发
--阿无
向风
以前看小说是青少年的骚动和幻想,虽然自认为至今生活环境还算是良好、自己算是个有点想法的热血青年,但总有一些绯色幻想或者个人英雄主义。
后来开始有了自己的偏向,这本书算是标志性的,虽然太监了4年,但总会时不时再重新看一遍。
这是我唯一一本看不腻的老书了。
自己也算是一个好胜并且希望得到别人认同的性格,虽然工作中引发了不少争论但在书评喜好上从来没有直接表明站位,当然内心的选择总是会有的,在此就介绍一下自己现在看小说的原因
1.闲
2.小说主角的经历是我无法经历但又渴望经历或者是喜闻乐见的
3.看完小说后都觉得自己生活中更强大了,虽然这种强大可能是短暂甚至是主观而虚假的
4.就现在的生活而言,我不后悔当年看小说,因为他么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自学行为比上学那会儿多多了
越天客
不想说什么了,,,一个字:烂.......................................................
乐园· 桜之剑
就问一句烦不烦,腻不腻 又是猪脚废材流,要是写得好还行 作者写得我真是醉了。。。。。。。。。ヽ(`Д´)ノ。。 告诫后来人,此书有毒。
夢裡夢到醒不來的夢
我还记得,当年看这本书十分痴迷,可惜作者短更了。
不得不说,这本书是绝对要看的。因为,你看了它不会觉得后悔花那么多的时间。
风儿沙沙
正在看的一本书巜奶爸的异界餐厅》里面小艾米帮爸爸当收银员,想到了黑蛋蛋帮爷爷收钱,这一段特别好看,特别温暖,特别搞笑
侧耳倾听
这是我为数不多看完还放在书架里打算再看一遍的书。首先说情节,大家都知道现在看小说很不喜欢剧情重叠,而本文套路很少,作者的脑洞非常大,剧情发展出乎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整个文章行云流水,跌宕起伏。看的很爽!再说人物,文章对人物的刻画很仔细,不单单只是对主角,哪怕只是稍微有点关联主线的人物你都能看出他的特色,而且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都很鲜明。再说环境,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细节描写,以及借助环境中人的心理描写,既形象生动,也达到渲染气氛的效果。文笔很棒!最后说主旨。先说,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看完的感觉是不同的。我个人感觉书揭示了人性的善恶
。人本来就是亦正亦邪,在至邪之中,慢慢被一个人感化,在邪里面又慢慢萌生善意。这是一个关于人性的转换。同时对生与死之间的问题本书也做了深究。总之,有兴趣大家可以看看(一定要看)。
羽祀
少年在某一天突然意外收到姐姐的死讯心软的养了姐姐的孩子,一个魔物。孩子的饭量很大,反应冷漠,少年强行接受,又为了黑蛋(孩子)的健康,他特地找同学帮忙,结交了第一个朋友。后在他的帮助下,继欢有了更好的兼职,巧合下遇到了阿瑾。阿瑾跟继欢形成了每天见面的“朋友”,两人相处的很“和谐”,阿瑾跟继欢普及了卡拉斯,继欢惊异的发现养大自己和姐姐的是卡拉斯,为了他们阿爷不吃肉(肉食魔物)十五年。阿瑾倒是觉得有趣,干净的少年不知道被卡拉斯养大,知道后还割腕喂他,还抱养了小魔物。
接下来的一系列发生,继欢决定放弃大学跟阿瑾去另一个界面养好阿爷和外甥,经历了一些天的水土不服,继欢适应着这个世界,渐渐的渐渐的,他有了这个世界难有的朋友,有了高薪的工作,生活的好,黑蛋变了,变得更丑吓人了,继欢还是那么坚韧,阿瑾则有些灵感来源与他,更顺利的要回自己的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阿瑾变了,变得…有回家的归宿感了,喜欢继欢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少年从一开始就是坚韧干净的吸引着他。对你来说这里算是什么?我对你来说又是什么? 这是我的家,你是我的。两人共享生命,有了婚契。之前的礼物想送便送,似是没考虑那么多,他只是没想而已。
三年后,黑蛋终于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宝宝,乖哒萌哒懂事哒爱捡垃圾哒。
继欢也继续发展着自己所想的,扫清障碍(大伙上)
一不小心的入梦,他知道了阿瑾的过往,心疼。你……是什么时候在这里的? 我一直在这里啊。一直到你身边。
身为沌,为了家人,放弃吸收最后的魔王之力,化为原型,明知道有可能永远变不回去,他还是选择这样,解决“他”。继欢的心很疼,他知道了阿瑾的安排,他不接受,他选择承受,回到那里和他一起共享痛苦。恶魔的眼泪继欢是看不见了。阿丹对最后进行了收尾,大家也回归了正序。
阿瑾,飘散了。
没有了核,我可能会变成魔兽,可能会变成黑蛋一样的雾气。如果我变成了雾气,又或者我变成了荒野里的魔兽,你愿意领阳我,把我带回家去吗? 会的。 这是只有继欢才能找到的爱人,继欢不知道怎么找,但他还是知道了,找梦里有自己的啊,他找到了。他一动不动的看着继欢和黑蛋,每天固定回到垃圾区,每天准时被继欢拉回家,他会自己主动回家了。他无意识的想满足他和黑蛋的愿望想法,对于哭泣的继欢,他想要他开心。最后一个愿望,阿瑾回来。阿瑾也实现了。
文章很萌,黑蛋也很萌。
世界总是在你不经意间暗里藏有另一个面貌